古籍的内容
封面题名:通常题有著作责任人、刻印者、藏版者、刻印时间、版刻次第、附刻等内容。
序
目录
凡例
正文 :每卷的开头称做卷端,卷端题有书名和著者姓名、校注者姓名等内容。 一部书的正書名一般按正文首卷卷端所题书名著录。
跋 :印在书后
卷首、卷末、附录 :正文以外的内容,如序、跋、作者传记、目录、凡例等。另做起讫,单独分卷,放在正文前称为卷首,放在正文后称为卷末,也称为附录。书中有时刻有其它篇章的内容,或者本书内容的附加材料,也称为附录。
笺、注、疏 :对书正文的解释,一般分列各句下。
常用的著作方式
撰:著述的著作,如卷端下题:“学”、“述”、“著”等;
编:将多种著作整理、编排为一种书(一般指丛书);
辑:收集他人的著述或零散文字,汇集为一种书;
修、纂:主要指官修书的著作方式。主持其事者为“修”,实际编写者为“纂”。(如地方志,主持的官员为修,编写者为纂);
注:对一书的内容、文字进行解释;(如果卷端下题直接作“某某笺”或“某某疏”,则著作方式亦直接作笺或疏,等等)
译:将一种文字翻译成另一种文字;
绘:插图、画谱的创作;
书:指书法作品的创作;
篆刻:玺、印的创作。